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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不下去? 文創紀念品本該這麼貴?
2012年1月24日 16:40
記者李玲玲/台北報導
趁著過年九天年假,外出走走,到了觀光景點總是會購買幾樣商品回家當作紀念品,不過就有民眾開始注意到,「文創商品」近來很夯,明明只是一個馬克杯,上面劃上幾個代表當地的圖案或是畫作,就可以稱為「文創商品」,價格更是輪番漲,可是文創商品就一定得賣這個貴嗎?
一位住在新北市的蘇小姐,平常周休假日就喜歡往外地跑,有一次到了宜蘭蘭陽博物館參觀,回家時想買個紀念品回家,商品琳琅滿目,竹子做的杯子、和附有設計感的馬克杯都令人愛不釋手,但是仔細看一下上面的標價,竹杯一個要價500元!富有設計感的馬克杯兩個當做一組賣也要1000元!讓她嚇得趕緊放回去!
雖然我們都知道,觀光景點的商品本來就不便宜,不過一個竹子做的杯子,要賣到500元!講給一位農民聽到了,他直呼貴死人,直說是浪費錢!因為農民自己做,根本不需要什麼成本,頂多就是工錢!
不只是在宜蘭,現在台灣各地都吹起文創風,只是商人似乎最先嗅到文創商機,不過文創就一定要賣很貴嗎?擅長居家設計的設計師何忠堂就認為,文創的意義,應該是文化精神的再創新,因此商品不僅要代表自己國家的文化,更應該要普及化,價格也不能太昂貴,畢竟設計就是要讓生活更有美學,如果賣得太昂貴,就無法人人都擁有。
國美館研究組人員潘顯仁則也贊同文創是文化精神的意涵,但前提是要從藝術本身,加入文化,接著創意才會出來,但是台灣向來對產業看齊,現在商人嗅到文創商機,一窩蜂出現文創商品,潘顯仁就說,其實藝術家就應該專心做藝術,不應該以商機為前提而創作,生意人本身對商機就有敏感的嗅覺,一旦嗅到某樣商品值得開發,自然就會找上門。
因此,文創就代表價格高昂嗎?不論是設計師或是藝術家都否定這樣的說法,創作者固然要收取一些創作費,但是生活美學能夠滲透每個人的生活中,價值才得以被彰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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廖和信 · 留言最多的人 · Taipei, Taiwan
我可體諒文創商品賣得貴,如果瞭解價格結構,就知文創者大部分應該是虧錢的。一個馬克杯賣500,創作者看可不可拿到250,馬克杯成本要100~150元,創作者最多賺150(不包括工錢、交通費、郵寄費)。馬克杯,一個月能賣100個應該是慶幸了,算他非常了不起賣200個,一個月最佳是3萬元。如果文創者一個賣300這種商場市價,他一個賺50,算他非常了不起賣400個(因為便宜業績加倍),他一個月收入才2萬元,更低!!!文創者最後應該要走工廠量產,否則注定沒錢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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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創意產業雛形起源於2002年5月,很巧的時間點,也就是在文建會斷絕繼續給陳夏生奶水之後的事,我們能說兩者完全沒有關聯嗎?
老女人陳夏生根本不懂文化、藝術和科學,她只是莊嚴老人家死要面子撐出來的假專業,再利用官方的裙帶共生關係,不倫不類的破壞傳統文化,美其名為文化藝術創新,她連什麼是文化、藝術和科學的基本定義都不知道的吹噓者。
文化必須貼近人們才能成為文化,這是基礎要件,文化的本質並不是高貴或者高不可攀,如果連這樣的文化基礎認知都沒有,請問你談什麼文化?相同的文建會那些尸位素餐的狗官,什麼時候又比陳夏生懂文化了?
我們不說別的,就說韓國的傳統繩飾文化產業,和狗屁中國結來比較,各位就會發現中華民國的狗官是什麼樣的嘴臉﹗請先看看歷史帖子︰
[無顏自容] 給文建會狗官及文化資產總管理處廖健雄
[評陳夏生之76] 羞愧﹗我們傳統在哪?文化在哪?
韓 國政府在1968年底,不但主動把從我國學去的傳統繩飾,列為文化資產,也把傳承傳統繩飾的匠人列為國家文化資產。至今到了2012年,中華民國還斷然否認絡子(或陳夏生的破爛中國結)是我國的文化資產,就這麼一點,我們輸給韓國44年,以及無限多(中華民國文化匠人不是資產),而且差距越來越大,因為中華民國的狗官員始終沒有知覺。
再說韓國東琳繩結博物館,它算是政府資助的民辦博物館,裡面有全套的韓國傳統繩飾發展歷史介紹,也有從織線開始到繩飾的工法和設備介紹,更有短期和長期的繩飾編製教學中心,把國家文化當國家觀光開發,兩者相輔相成,請問我們國家有什麼?
話說回來,只有韓國人懂這些經營手法嗎?看看我2003年的歷史帖子︰
中国结对于离退休人员的心境与方向
從2002年開始,我就規劃好絡子發展的途徑,2003年更舉出結合觀光產業推廣絡子,當時的構想就有成品、半成品和零配件的經營模式,給三大類觀光客,這裡就是結合了純觀光、短期和長期教學的經營形態,這才是真正的文創產業,而我的構想發表,比韓國東琳繩結博物館還要早一年,如果要說最初構想,那就早了 二三年的時間。
主題新聞下面的廖和信留言評論,真的看了非常訝異這個人竟然是專業的〔專利講師〕,還有不少相關專利的著述,我真的不知道他夠不夠資格寫專利方面的書,但評論文創產業,我篤定100%不夠資格﹗
首先,白癡也知道一個馬克杯的成本低於20元,我不知道他的100~150元的價格哪來的?他是想糊弄誰呀?再看看他的分析更荒唐可笑,他設定的文化人,只有一個馬克杯產品,這樣的文化人,月賺一萬元就很多了,能賺二萬,那還真的轉翻了。
有哪個文化創意人就是一個創作,也僅僅使用在一個商品上?評論時事絕對不能寸管窺豹,文化創意產業不是靠量產和高價來賺錢,而是和其他產業結合,真正靠文化和創意開拓市場,不是僅僅販賣工業化的低俗複製商品。如果放任這樣見識的人,在媒體上大放厥詞,對於任何人事物絕對是莫大的損傷﹗
買不下去? 文創紀念品本該這麼貴?
2012年1月24日 16:40
記者李玲玲/台北報導
趁著過年九天年假,外出走走,到了觀光景點總是會購買幾樣商品回家當作紀念品,不過就有民眾開始注意到,「文創商品」近來很夯,明明只是一個馬克杯,上面劃上幾個代表當地的圖案或是畫作,就可以稱為「文創商品」,價格更是輪番漲,可是文創商品就一定得賣這個貴嗎?
一位住在新北市的蘇小姐,平常周休假日就喜歡往外地跑,有一次到了宜蘭蘭陽博物館參觀,回家時想買個紀念品回家,商品琳琅滿目,竹子做的杯子、和附有設計感的馬克杯都令人愛不釋手,但是仔細看一下上面的標價,竹杯一個要價500元!富有設計感的馬克杯兩個當做一組賣也要1000元!讓她嚇得趕緊放回去!
雖然我們都知道,觀光景點的商品本來就不便宜,不過一個竹子做的杯子,要賣到500元!講給一位農民聽到了,他直呼貴死人,直說是浪費錢!因為農民自己做,根本不需要什麼成本,頂多就是工錢!
不只是在宜蘭,現在台灣各地都吹起文創風,只是商人似乎最先嗅到文創商機,不過文創就一定要賣很貴嗎?擅長居家設計的設計師何忠堂就認為,文創的意義,應該是文化精神的再創新,因此商品不僅要代表自己國家的文化,更應該要普及化,價格也不能太昂貴,畢竟設計就是要讓生活更有美學,如果賣得太昂貴,就無法人人都擁有。
國美館研究組人員潘顯仁則也贊同文創是文化精神的意涵,但前提是要從藝術本身,加入文化,接著創意才會出來,但是台灣向來對產業看齊,現在商人嗅到文創商機,一窩蜂出現文創商品,潘顯仁就說,其實藝術家就應該專心做藝術,不應該以商機為前提而創作,生意人本身對商機就有敏感的嗅覺,一旦嗅到某樣商品值得開發,自然就會找上門。
因此,文創就代表價格高昂嗎?不論是設計師或是藝術家都否定這樣的說法,創作者固然要收取一些創作費,但是生活美學能夠滲透每個人的生活中,價值才得以被彰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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廖和信 · 留言最多的人 · Taipei, Taiwan
我可體諒文創商品賣得貴,如果瞭解價格結構,就知文創者大部分應該是虧錢的。一個馬克杯賣500,創作者看可不可拿到250,馬克杯成本要100~150元,創作者最多賺150(不包括工錢、交通費、郵寄費)。馬克杯,一個月能賣100個應該是慶幸了,算他非常了不起賣200個,一個月最佳是3萬元。如果文創者一個賣300這種商場市價,他一個賺50,算他非常了不起賣400個(因為便宜業績加倍),他一個月收入才2萬元,更低!!!文創者最後應該要走工廠量產,否則注定沒錢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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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創意產業雛形起源於2002年5月,很巧的時間點,也就是在文建會斷絕繼續給陳夏生奶水之後的事,我們能說兩者完全沒有關聯嗎?
老女人陳夏生根本不懂文化、藝術和科學,她只是莊嚴老人家死要面子撐出來的假專業,再利用官方的裙帶共生關係,不倫不類的破壞傳統文化,美其名為文化藝術創新,她連什麼是文化、藝術和科學的基本定義都不知道的吹噓者。
文化必須貼近人們才能成為文化,這是基礎要件,文化的本質並不是高貴或者高不可攀,如果連這樣的文化基礎認知都沒有,請問你談什麼文化?相同的文建會那些尸位素餐的狗官,什麼時候又比陳夏生懂文化了?
我們不說別的,就說韓國的傳統繩飾文化產業,和狗屁中國結來比較,各位就會發現中華民國的狗官是什麼樣的嘴臉﹗請先看看歷史帖子︰
[無顏自容] 給文建會狗官及文化資產總管理處廖健雄
[評陳夏生之76] 羞愧﹗我們傳統在哪?文化在哪?
韓 國政府在1968年底,不但主動把從我國學去的傳統繩飾,列為文化資產,也把傳承傳統繩飾的匠人列為國家文化資產。至今到了2012年,中華民國還斷然否認絡子(或陳夏生的破爛中國結)是我國的文化資產,就這麼一點,我們輸給韓國44年,以及無限多(中華民國文化匠人不是資產),而且差距越來越大,因為中華民國的狗官員始終沒有知覺。
再說韓國東琳繩結博物館,它算是政府資助的民辦博物館,裡面有全套的韓國傳統繩飾發展歷史介紹,也有從織線開始到繩飾的工法和設備介紹,更有短期和長期的繩飾編製教學中心,把國家文化當國家觀光開發,兩者相輔相成,請問我們國家有什麼?
話說回來,只有韓國人懂這些經營手法嗎?看看我2003年的歷史帖子︰
中国结对于离退休人员的心境与方向
從2002年開始,我就規劃好絡子發展的途徑,2003年更舉出結合觀光產業推廣絡子,當時的構想就有成品、半成品和零配件的經營模式,給三大類觀光客,這裡就是結合了純觀光、短期和長期教學的經營形態,這才是真正的文創產業,而我的構想發表,比韓國東琳繩結博物館還要早一年,如果要說最初構想,那就早了 二三年的時間。
主題新聞下面的廖和信留言評論,真的看了非常訝異這個人竟然是專業的〔專利講師〕,還有不少相關專利的著述,我真的不知道他夠不夠資格寫專利方面的書,但評論文創產業,我篤定100%不夠資格﹗
首先,白癡也知道一個馬克杯的成本低於20元,我不知道他的100~150元的價格哪來的?他是想糊弄誰呀?再看看他的分析更荒唐可笑,他設定的文化人,只有一個馬克杯產品,這樣的文化人,月賺一萬元就很多了,能賺二萬,那還真的轉翻了。
有哪個文化創意人就是一個創作,也僅僅使用在一個商品上?評論時事絕對不能寸管窺豹,文化創意產業不是靠量產和高價來賺錢,而是和其他產業結合,真正靠文化和創意開拓市場,不是僅僅販賣工業化的低俗複製商品。如果放任這樣見識的人,在媒體上大放厥詞,對於任何人事物絕對是莫大的損傷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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